-
舟山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指南
一、新规条件
1. 年龄条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目前舟山地区的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
2. 缴费条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
3. 身份条件:持有舟山户籍。
4. 健康条件:参加医疗保险,且身体状况符合领取条件。
5. 生存条件:具有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意愿。
二、便捷流程详解
1. 准备材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 医疗保险参保证明 - 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张 -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
2. 办理退休手续 -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材料,确认符合条件后,将办理退休手续。
3. 领取养老金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为您生成养老金领取账户。 - 您可以选择银行转账、社保卡领取等方式领取养老金。
4. 办理医疗保险待遇 - 在办理退休手续的同时,一并办理医疗保险待遇。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为您生成医疗保险待遇领取账户举报 -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浙江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 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翁山路555号)人力社保1-4号窗口;
受理条件
1.统筹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
2.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经批准退休及办理提前的
3.新增退休人员
申请材料
新增退休人员申请表(线下申报须报送纸质材料,有单位的还须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2.市社保局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受理和审核工作后,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带经办所需材料到现场办理
3.市社保完成审核后在承诺时间内完成业务办结
4.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
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80-2043471
监督投诉电话:0580-12345-1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