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指南,条件解

舟山 更新于:2025-04-20 11:39
  • SLS212

    舟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指南
    一、参保条件解析
    1.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2.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指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符合国家规定的聘用条件的人员。
    3. 临时工、劳务派遣工: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但未纳入编制的人员。
    二、参保流程详述
    1. 准备材料 -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如有)、聘用合同(如有)。 -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 临时工、劳务派遣工: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
    2. 前往参保单位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参保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
    3. 单位审核 参保单位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参保条件。
    4. 报送社保机构 审核通过后,参保单位将相关信息报送至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5. 社保机构审核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单位报送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6. 缴费 参保单位根据社保机构的要求,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7. 参保人员确认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社保网站、手机APP等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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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42738841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浙江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

      舟山市行政服务中心(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翁山路555号)人力社保1-4号窗口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受理条件

      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材料形式必要性及描述备注
    机构编制部门最新审批的单位编制文件纸质或电子必要(非必要)无法共享取到数据的单位需上传电子资料上传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纸质或电子必要(必要)申报表电子件上传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社会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纸质或电子必要(必要)

      办理流程

      申报—受理—审核—办结—送达

      (一)申请单位经办人登陆浙江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信息采集系统录入采集信息,核对、准备好表单后向浙江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二)浙江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收到材料后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三)审核无误,完成参保登记,启用参保数据,反馈公布办理结果。

      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80-2048100

      监督投诉电话:0580-12345-1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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