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新城专职网格员招聘启事,了解报名条件,把

舟山 更新于:2025-04-20 14:46
  • 奕纯899

    舟山新城专职网格员招聘启事
    尊敬的求职者:
    为加强舟山新城社区管理服务,提高网格化管理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专职网格员若干名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舟山新城户籍或居住证;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5. 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电脑和办公软件; 6. 身体健康,能适应社区工作,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7. 以下条件优先考虑: - 具有社区工作经验者; - 具有社会工作、公共管理、法律、心理咨询等相关专业背景者; - 具有驾驶技能者。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2. 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笔试环节。 3. 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社区管理等相关知识。 4.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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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养孓一只猪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端正,有事业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热爱基层工作、热心公益事业、服从组织分配。

      3、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时间截止至1977年7月7日),农村专职网格员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时间截止至1972年7月7日)。

      4、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一般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农村专职网格员一般具有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

      5、中共党员、持有社工证或有一年以上网格员、辅警、流管员等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录用。

      6、网格内居民或农村本乡本土人员优先考虑录用。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招聘计划及报名方式

      招聘计划:

      本次新城管委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60名,其中临城街道专职网格员30名(城市专职网格员22名,农村专职网格员8名),千岛街道专职网格员30名(城市专职网格员20名,农村专职网格员10名)。

      报名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报名表

      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0日至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临城街道岗位:临城街道办事处四楼会议室(新城海景道528号)千岛街道岗位:千岛街道办事处315会议室(新城海天大道1555号)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携带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携带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携带无犯罪记录证明(可放宽至体检程序前提供);网格员、辅警、流管员等工作证明。如存在报名后放弃应聘的情况,收取的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资格终审三个环节。报名人员须本人亲自到场报名,并在报名点接受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经复审、终审确定具有报名资格后,即可进入面试程序。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在通过资格审查后,领取准考证。领取方式另行通知。

      (二)面试

      由临城街道、千岛街道统一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合格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2022年已参加过体检的,可出具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报告。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防疫要求

      1、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现场查验体温、健康码、行程码,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如有异常将按防疫相关规定执行。

      2、考生在面试前现场查验体温、健康码、行程码,考前14天内有市外旅居史的不得参与面试。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3、招聘工作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视疫情形势变化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行动态的调整。

      4、凡违反省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咨询方式

      1、临城街道:0580-2629389

      2、千岛街道:0580—2296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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